【常规活动】资助核心在育人,奖助评选在实优——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会

发布者:资助与服务中心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905

为了让各个学院更好的了解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求,长江师范学院资助服务中心于9241420在我校行健楼320会议室召开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学生工作处处长王东辉、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蒋灵毅主任、韩立文老师、陈凤老师、以及各学院分管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及学生干部。

会议伊始,蒋灵毅主任对学生困难认定工作做了详细的解答:一、在学生困难认定时要成立班级评定小组,评定之后在学院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其过程辅导员要全程参与;二、没有贫困认定的学生不能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一经发现取消评定资格,认定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不一定为一等助学金,但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拥有建档立卡的同学必须保证有二等以上的助学金;低保,残疾等一般凭为二等,其他同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三、困难认定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只承认国民办、民政局发的低保证、建卡证等;四、贫困认定名单公示为三个工作日,之后盖好学院的章并将材料提交到行健楼305办公室;紧接着,韩立文老师确认了各个学院国家奖学金的人数,通知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答辩时间为1015日,然后对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填写做了详细说明,其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习排名必须在10%以内,获得的奖励只认长江师范学院及以上的奖项,并规定申请理由写好后统一填写:该生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现推荐其申请国家奖学金。

接下来,陈凤老师讲解了关于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要求,申请理由必须写明具体的贫困情况,其成绩排名必须在30%以内;之后,蒋灵毅主任讲解了有关校内奖学金的评选要求,109日之前,各个学院将名额分配率和金额统计表交到行健楼305办公室,并采取线上和线下评定;最后,王东辉处长对近期资助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了交流,王处长明确提出,要站在“立德树人”的角度认真对待评定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做好资助服务工作;资助工作重在“精准”:一、学生的情况要清楚,对日常表现家庭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二、程序要规范,班级要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公示三天,学生可反馈;三、资助发放过程要“精准”。

此次会议不仅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做了详细的解答,而且还对近期资助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了交流;并让学生了解到资助工作核心在“育人”,资助工作始于“资助”,成于“育人”。

(通讯员|王静 图片|朱鋆鋆 编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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