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我校资助政策,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资助服务中心将举办2023年勤工助学岗位现场招聘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在校贫困学生(大四除外),课余时间充裕且经过2022年9月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工部门拟录用人员后,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将进行资格复审)
二、招聘形式
采用线下招聘模式,用工部门派一名老师在拏云小广场现场招聘,由符合招聘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报名申请表,到意向的用工部门进行面试。
三、招聘时间
2023年 3 月 10 日14 : 30至17:00
四、招聘地点
拏云小广场
五、招聘岗位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本着“因需设岗、规范管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现共计 39 家用工部门,包括办公室助管岗位、科研助理岗位、图书馆助管岗位、其他临时岗位等。根据各部门、各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岗位设置重新调整,具体岗位情况、聘用要求、工作内容见《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六、聘用流程
(一)学生申请。有意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在长江师范学院资助服务中心网站http://zizhu.yznu.edu.cn/下载《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内容,认真填写完整(无课表必须如实填写)。
(二)面试考核。2023年 3 月10日14:30 ,由用工部门各派一名老师在拏云小广场进行现场招聘,学生本人需上交申请表到拏云广场意向部门摆点处,并接受意向用工部门负责老师的面试考核。
(三)资格复审。学生本人携带《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和2022年9月份经学院认定的贫困生证明(纸质档),一同交到现场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用工部门在 3 月 10 日确定拟聘学生后,须告知拟聘学生结果并将拟聘学生的申请表盖章签字。对于伪造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将通报学院、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签订协议。资格复审通过后,学生在3月13日18点之前携带与用工部门签订完成的《长江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3)以及学生签订的《勤工助学工作个人责任书》(附件4)到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行健楼309)完成协议最后的签订。
(五)录用名单一经公示后,学生于 3 月 15日(星期三 )上岗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竞聘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烈士、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2.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
3.家庭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生活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6.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不得同时应聘多个勤工助学岗位,用工部门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学生个人意愿等综合条件择优聘用。
(三)学生须以学习为主,用工部门在安排学生勤工助学相关工作时,应关注学生课表,合理安排学生工作时间。
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韩立文
联系电话:72792197
附件:
1.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2.长江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
3.长江师范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三方协议书
4.勤工助学工作个人责任书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8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