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学工部
〔2024〕-30
长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开展2024年秋期国家奖助学金基础材料
“三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严格做好2024年秋期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规范完成基础材料的填报、审核及上报,学生工作处决定开展“三查”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一)时间
10月9日-10月13日
(二)自查范围
2024年秋期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全部材料,完善签字及二级学院盖章。
二、交叉检查
(一)时间
10月14日-10月18日
(二)分组
组别 | 组长 | 成员 | ||
第一组 | 任琼 | 曾小芩 | 孙秀丽 | 陶歆妍 |
第二组 | 李梦莹 | 邓先蓉 | 郝予琪 | |
第三组 | 喻容 | 康杨微 | 陈乔 | |
第四组 | 李艳 | 赵艳杰 | 李月 | |
第五组 | 谭洲敏 | 简金雄 | 戴旸 | |
第六组 | 何明 | 彭庆铃 | 潘丹丹 | 曾璐 |
(三)检查方式
循环审核:第一组审核第二组,第二组审核第三组,第三组审核第四组,第四组审核第五组,第五组审核第六组,第六组审核第一组。
(四)检查范围
1.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困难学生认定两种材料一一对应抽查30名学生(覆盖四个年级和所有专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认定两种材料一一对应全覆盖抽查。
(五)工作内容
1.检查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材料的基本信息是否存在错误,签字、盖章是否完善。
2.各小组将问题当场反馈给所检查学院,各学院根据反馈情况立行立改。
3.工作结束后,各小组填写交叉检查表交资助中心。
三、学校抽查
(一)时间
10月23日-10月25日
(二)检查范围
1.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困难学生认定两种材料一一对应抽查10名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困难学生认定两种材料一一对应全覆盖抽查。
四、其他说明
1.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基础材料是巡视、审计的必查项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
2.国家奖学金由资助中心对接二级学院进行全覆盖检查和整改,不纳入交叉检查范围。
3.学校抽查将由学生处和审计处共同进行,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资助工作考核,对仍然出现问题的学院将纳入审计整改清单,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9日